供用水管理制度
文章出處:http://5052h112.com 作者:佚名 人氣: 發表時間:2008年07月06日
[文章內容簡介]:為了規范學院供用水管理,增強節約水資源意識,落實節水計劃,保障教學、工作和生活正常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為了規范學院供用水管理,增強節約水資源意識,落實節水計劃,保障教學、工作和生活正常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院供用水由后勤處負責管理。凡在學院供水系統網內用水者,均由后勤處統一計劃、管理考核、計量收費。
二、學院供水系統的設各設施、管線水表等,由后勤處負責維護檢修、更新改造。其他任何用水單位或個人,未經同意,不得隨意拆除、改動、更換或亂接。
三、各用水戶必須按照節水計劃和要求用水。嚴禁超標用水,杜絕“跑、冒、滴、漏”。如發生供水不暢或設施損壞、失靈等影響正常供用水的情況,須及時報修。
四、基建工程施工用水和其他特殊用水,有關部門須按規定辦理用水計劃報批手續,憑水計劃通知書,可由后勤處予以接通水源并裝表計量后用水,費用按實結算。如發生超計劃用水,經濟責任由用水單位承擔。
五、在字院供水網范圍內,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1、人為故意損壞供用水設施的,責任人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經濟和法律后果。
2、未經批準,擅自改動供用水設施和亂接水管的,責任人必須恢復原狀、補交水費,并予以100一500元罰款。
3、設施報修、更換等不及時及因管理不善而人為發生“跑、冒、滴、漏”等浪費水情況的,由責任人或部門承擔經濟損失,并接受節(供)水管理部門的處罰。
4、無故拖欠和拒交水費的,責令其補齊水費,并按規定收取滯納金,直至予以停水處理。
5、非正常使用下水設施,以及向表井、沉淀井、檢查井等亂扔垃圾雜物,造成通道堵塞的,由責任人或部門負責疏通(或承擔疏通工程費用),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其他經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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