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石井街道把電動車“拒之戶外”
文章出處:http://5052h112.com 作者:深圳商報 人氣: 發表時間:2018年09月17日
現在,電動車是很多居民日常出行的便捷交通工具。電動車的安全使用,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安全與幸福。
當前,石井街道辦在坪山區委區政府的部署下,在全街道開展了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一方面規范電動車管理,“出硬招”嚴格將電動車“拒之戶外”,全力保障電動車停放、充電安全;另一方面科學布局建設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點,讓電動車“有地可停有電可充”,為方便居民出行“出實招”。
“嚴查”——把電動車“拒之戶外”
以往,很多住在出租屋里的租戶都習慣把電動車隨意停放在樓道里,隨意接根線就給蓄電池充電,房東也“見怪不怪”。
如今,石井街道把“拒絕電動車入樓道”作為整治行動的重點,全面把電動車“拒之戶外”。
石井街道辦印發了《石井街道電動車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成立了以街道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整治小組,集中全部力量,對所駐點社區的出租屋、居民住宅以及“三小”場所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進行全面排查;同時,街道班子成員率全體掛點干部“分片包干”,實施“日查夜巡”機制;社區以居民小組為單位,組織出租屋業主、物業小區負責人開展日常自查自糾行動。
在整治行動中,石井街道辦對違規入樓入戶停放、充電的電動車,一律查扣,到居民小組登記管理。社區居民小組和房東、房東和業主分別簽訂“雙承諾書”,接受批評教育后才能領回。截至9月12日17時,石井街道辦共出動4209人次,拆除違規充電設施1906個,清理涉及違規停放電動車建筑9797棟次,清理電動自行車1428輛。
石井街道辦還協調配合市市場監管委坪山局對各電動車回收、改裝單位及電動車修理場所開展全面徹底排查,重點檢查違法改裝電動車,違法銷售存在質量安全問題的二手電動車和蓄電池,一經發現,全部收繳并處罰。
“便民”——讓電動車“有地可停有電可充”
然而,目前畢竟電動車還是很多居民日常出行的便捷交通工具,對于電動車的安全,“堵”是一個方面,更重要的是“疏”。
石井街道辦印發了《石井街道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樁建設工作實施方案》采取“政府統建、單位自建、個人自建、第三方投建”等方式,按照“誰建設誰管理、誰受益誰管理”的原則,大力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建設,讓電動車“有地可停、有電可充”。
首先,石井街道重點督促出租屋業主在房前屋后安全區域與第三方合作或自建充電樁,方便租戶對電動自行車進行充電;居民小組則在村民集體土地等相對獨立的安全區域,安裝符合安全條件的充電柜、充電樁;督促指導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單位制定嚴格的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管理規定,對電動自行車進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樁并對充電設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進行統一維護;指導、督促工礦企業加大企業內部充電樁、停放點的建設。
石井街道還引入第三方投資方式建設一批較為高端的充電設施,采取微信掃碼的方式充電。
同時,石井街道和所轄社區規劃出居民聚居、場地空曠的區域,設置電動車停放和充電一體的停車場,方便群眾集中停放電動車,為了保證電動車安全,石井街道辦還在集中停放點安裝了視頻監控。
安全——和每個人息息相關
無論是“堵”,還是“疏”,最終還是需要讓每個居民都“了解安全、遵守安全、宣傳安全”。石井街道辦將安全宣傳教育,深入到轄區的每個角落,不斷強化對居民安全意識的培養,在每個人心中都形成“安全,和每個人息息相關”的理念。
現在,石井街道在全街道5034棟樓宇和365家工礦企業,都張貼了電動車安全通告,告訴出租屋管理者、電動自行車使用者因為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所引起的事故將負有不可推卸的主體責任。每一個樓棟的地面上也張貼了“嚴禁電動車入戶”的警示標語,讓大家都形成這樣的意識,“電動車不能停放在樓道里”“不能隨便給電動車充電”。
石井街道辦還強化了社區、房東和租戶的責任,簽訂出租屋消防安全承諾書、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3200余份,一方面通過社區居民小組和房東以及房東和業主簽訂“雙承諾書”壓實了主體責任,另一方面也直接將安全意識深入到大家心中。
石井街道辦還充分利用新媒體手段,以微信推廣方式,在企業、房東、居民中普及安全知識。坪山區近期多次在居民中進行關于電動車的安全意識抽樣調查發現,石井街道轄區居民的知曉率都達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