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管理辦法
文章出處:http://5052h112.com 作者:佚名 人氣: 發表時間:2008年07月06日
[文章內容簡介]:
圖書館管理辦法
(一)圖書證的辦理及使用
1、新生入學后,以班級為單位統一辦理圖書證。新調入教職工憑證明自己到圖書館辦理圖書證。需交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2、圖書證只允許本人使用,不得轉借。違者扣證一個月。
3、圖書證要妥善保管。如果丟失應立即到圖書館辦理掛失手續,否則其損失由本人負責。補證需交工本費5元,因使用保管不當而導致的問題,由本人負責。
4、學生畢業時必須到圖書館清還所借的圖書并交回圖書證后,給予簽辦離校手續。
5、學生退學,休學或其他原因離校者,亦須持證明到圖書館辦理清退手續。教職工退休離職辭職按同樣辦法辦理。
(二)入館須知
1、讀者均須持我館的圖書證,入館借閱。(包括閱覽室)
2、讀者要嚴格遵守圖書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3、讀者要自覺維護館內秩序,禁止喧嘩,打鬧,吃東西。保持安靜的學習環境。
4、言語不文明者,著裝不文明者,舉止不文明者,奇裝異服者禁止入館。
5、個人的書包,書刊等物品禁止帶入書庫。
6、館內禁止隨地吐痰,禁止亂扔紙屑果皮等雜物,維護環境衛生。
7、圖書館是重點防火單位。館內嚴禁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品。
8、讀者要愛護書刊雜志,愛護館內各種設施設備。
(三)圖書借閱規則
1、書庫的藏書實行開架借閱。允許讀者進入書庫自由挑選所需圖書,除工具書在館內查閱外,其它圖書均可借出館外。專業圖書借期為90天,文學類書借期為30天。圖書要在借出7天后才能歸還;到期前可持圖書證和圖書來館辦理續借手續,過期按每天罰款0.10元處理。
2、讀者借書時,憑本人圖書證在書庫入口處領取代書板入庫,挑選圖書時將代書板插入取出的圖書位置,請勿亂拿亂放,防止亂架。選定要借的圖書后,將代書板連同選定的圖書和圖書證一同交給出口處的工作人員,辦理出借手續。
3、讀者應檢查所借閱的圖書有無污損,并向工作人員聲明,以免承擔責任。
4、學生每證限借3本,其中文學類書限借1本;教職工每證限借5本,其中文學類書限借1本。
5、對損壞圖書者(包括:劃線,圈點,批注,墨跡,油漬,水漬,薰烤等)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并給予1元以上罰款;對撕毀圖書者(包括:撕取表面、圖表、附頁、圖畫、書標等)數量在四頁以下,按圖書原價的3倍罰款,撕毀四頁以上視為竊書。
6、凡丟失圖書,按原價的3-5倍賠償。
7、凡未經允許或未辦理借書手續將圖書帶出庫外者,將按偷盜行為處理。偷竊圖書者,視情節輕重按所偷圖書的原價10倍罰款,并給予館內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報請學校給予一定的紀律處分。應檢查設備是否完好并填寫《使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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