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文章出處:http://5052h112.com 作者:佚名 人氣: 發表時間:2008年07月06日
[文章內容簡介]:學生公寓是學生生活、休息的綜合性的場所,是反映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窗口。為加強對學生公寓的管理,保證學生有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安全的休息和生活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學生公寓是學生生活、休息的綜合性的場所,是反映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窗口。為加強對學生公寓的管理,保證學生有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安全的休息和生活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公寓管理科具體負責學生公寓的分配、公物管理、公共衛生和涼衣場的管理等工作。
二、學生宿舍由學生公寓管理科會同學生處、各系部統一安排、調整,學生一律按分配的房間、床位居住,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調整、占用房間和床位。
三、每個宿舍指定一名舍長,負責組織帶領本舍同學積極開展文明宿舍創建活動,督促本舍同學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起床、出操、午休、搞好內務衛生及安全工作。
五、學生要注意節約水電,杜絕長流水、長明燈;宿舍內嚴禁使用、存放電爐、電熱杯、電褥子、電熨斗、床頭燈等禁用電器;不準私拉電線,亂接燈頭。
六、嚴格遵守公寓管理規則,要保持公寓內安靜,禁止在宿舍內吸煙、喝酒、吵鬧、大聲喧嘩和高音收聽收音機;嚴禁在宿舍內打球、跳舞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嚴禁在宿舍內打麻將、賭博等危害學生身心健康的不正當娛樂活動。
七、公寓樓內要保持清潔衛生,嚴禁在宿舍內就餐,嚴禁在墻壁及公共設施上張貼廣告、亂寫亂畫,亂釘、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垃圾、亂潑污水、大小便不入池等不文明行為;不準將垃圾等廢棄物倒進水池、便池內。
八、注意宿舍衛生。宿舍內不能貴重物品和大宗(50元以上)現金。嚴禁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嚴禁在樓內焚燒廢物,燃放煙花爆竹;嚴禁在宿舍內保存各種爐具、炊具,不準在宿舍內點火做飯;各個宿舍要作好來客登記,嚴禁不明身份人入內;禁止私自留宿客人。
九、學生不準在宿舍區內進行經商活動,小商小販也不準進入宿舍區內叫賣;學生自行車一律停放在自行車棚內,不得停放在宿舍區內。
十、學生在公寓樓內要衣著整潔,舉止文明禮貌;未經允許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公寓;所有學生一律不準進入公寓值班室。
十一、宿舍內務衛生和公物日常管理由居住學生自我負責。學生要接受公寓管理員的領導,支持公寓管理人員的工作,尊重宿管人員的勞動,自覺接受公寓管理人員的檢查和監督。
十二、學生會和公寓監管員、各宿舍長要與公寓管理工作科密切配合,盡職盡責做好學生公寓區的學生管理和教育工作。
十三、學生公寓是集體場所,為了不影響他人休息和傳播疾病,公寓內不準飼養各類寵物。
十四、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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